关于ZHANG ZHI YUN继承王淑兰不动产权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字号:[大 中 小]
关于ZHANG ZHI YUN继承王淑兰不动产权的
公 告
ZHANG ZHI YUN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王淑兰坐落于怀来县土木镇松苑路怀来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城(一期)项目1幢公寓1单元1203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提交了以下申请资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
二、被继承人王淑兰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王淑兰的父亲王学诗、母亲周淑珍的死亡承诺书。
四、被继承人王淑兰的配偶张汉臣的死亡证明。
五、被继承人王淑兰的女儿ZHANG ZHI YUN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若被继承人王淑兰有其他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与其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继承人,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逾期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将ZHANG ZHI YUN继承以上不动产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特此公告
(受理部门:怀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313-6898226)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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