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立、刘雯婷继承刘学不动产权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字号:[大 中 小]
关于冯立、刘雯婷继承刘学不动产权的
公 告
冯立、刘雯婷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刘学坐落于怀来县东八里乡110国道北侧名郡新城小区313幢4单元502室及35号储藏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提交了以下申请资料:
一、《不动产权证书》。
二、被继承人刘学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刘学的父亲刘世同的死亡证明。
四、被转继承人刘世同的父亲刘永海、母亲贾桂娥的死亡承诺书。
五、被继承人刘学的配偶冯立、女儿刘雯婷、母亲许步英、转继承人刘军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若被继承人刘学有其他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与其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继承人,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逾期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冯立、刘雯婷继承以上不动产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特此公告
(受理部门:怀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313-6898226)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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