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泽玮继承李宗周不动产权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字号:[大 中 小]
关于李泽玮继承李宗周不动产权的
公 告
李泽玮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李宗周坐落于怀来县沙城镇文昌路西侧富达园二区610幢1单元302室及1单元04号储藏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提交了以下申请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被继承人李宗周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李宗周的父亲(姓名不详)、母亲(姓名不详)的死亡承诺书。
四、被继承人李宗周长子李红峰的死亡证明。
五、被继承人李宗周的配偶张芝凤、长女李红焰、次女李楠、转继承人谷梅英、转继承人李泽玮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若被继承人李宗周有其他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与其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继承人,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逾期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将李泽玮继承以上不动产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特此公告
(受理部门:怀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313-6898226)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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