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怀政〔2025〕29号 发布时间:2025-12-10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号:[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环官厅湖人才集聚区管委会: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张政字〔2025〕2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县政府成立怀来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怀来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各部门职责:
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普查日常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
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县委网信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提供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乡镇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名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土地方面的相关数据资料;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利方面的相关数据资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及相关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协助做好固定普查宣传标牌的设置和安装工作,保证普查宣传和城乡美化相得益彰,落实专人指导各住宅小区,配合做好本居住小区普查的入户登记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普查入户登记的协调配合工作,要协同普查员完成一些特殊户、重点户的入户登记工作;
县政府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做好普查需要的相关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当地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的作用,广泛动员组织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把依法统计、依法普查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按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二)加强质量管理。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加强普查指导培训,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经费保障。怀来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经费中要统筹安排好“两员”补贴,并确保发放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怀来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怀来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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