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

怀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怀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3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号:[  ]

2023年9月7日,怀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怀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怀政〔2023〕44号),以下简称《保租房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意图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扎实推动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有效改善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就保障性租赁住房,拟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二、主要内容

《保租房实施细则(试行)》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根据文件精神确立保租房的保障对象、管理实施及核查部门;第二部分,申请与准入,包括房源招租信息、准入标准、申请材料的相关内容;第三部分,审核与配租,包括对申请人家庭信息审核、租赁合同的签订、配租后年检的相关内容;四部分,租金管理第五部分,管理和监督,包括租赁管理、退出管理及监督的相关内容。

三、起草、审批过程

经过深入研究、认真研讨,形成了《保租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在怀来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经过45天公示期结束无意见后,召开了关于《保租房实施细则(试行)》专家论证会,最终形成了《保租房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印发了该《保租房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