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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简介及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2025-08-11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来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9]7),制定本规定。

      怀来县交通运输局(简称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怀来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全县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落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贯彻落实物流业有关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三)配合上级部门起草地方性综合交通运输规章草案,统筹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相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贯彻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落实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五)承担全县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落实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汇总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民航行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九)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三)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怀来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

局内设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规划股、财务审计股、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人事干部股

局属事业单位12个

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局长

办公地址:存瑞东大街1号

    编:075400

办公电话:0313-68082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