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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怀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建议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怀承建字〔2022〕第003号  发布时间:2022-11-0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号:[  ]

韩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我局对住宅小区的排查发现,全县有13个小区已有电动自行车车充电装置。有的小区确实存在私拉电线充电、将电动车推入楼道内堵塞安全逃生通道现象。我局在检查中已责令这些小区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照片。

1.未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住宅小区,应由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确认安装充电装置的安装地点及资金来源问题。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小区安装充电装置的位置计划及安装工作。

2.正准备新建的小区,房开公司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提前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的区域规划。确认充电装电源与施工的可行性。

3.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和“飞线”充电的管理工作。对于不配合工作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与消防救援大队联系配合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为切实做好各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存放、充电管理工作,我局与社区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抓好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怀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