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民政局
体裁分类: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12-29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号:[大 中 小]
怀来县民政局权责清单(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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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
行政许可 | 公开募捐资格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 |
行政许可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 |
行政许可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 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 |
行政确认 |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 |
行政确认 | 慈善组织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第二款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 |
行政奖励 | 慈善表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一条 “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 |
行政奖励 | 社会救助先进表彰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行政奖励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表彰和奖励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行政奖励 | 养老机构、个人表彰和奖励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
行政奖励 |
农村特困供养 工作单位、个人表彰和奖励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行政给付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 人员救助管理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 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 |
行政给付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二、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抚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地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支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 | |
其他行政权力 | 慈善信托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五条 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 |
其他行政权力 | 养老机构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 |
其他行政权力 | 养老机构评估管理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29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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