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来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体裁分类:权责清单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2025-03-25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号:[大 中 小]
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对照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小组办〔2024〕6号)有关要求,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办梳理编制了《怀来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怀来县政务服务领域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相关标准,认真贯彻执行:
一、及时认领、公开事项清单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职责职能,认真梳理承担的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中介服务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相关内容的,全部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要对照“两个清单”,于2025年3月底前,在本部门网站或单位公众号公布本部门《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主动认领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依规动态管理清单
对中介服务和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凡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国务院决定调整,部门职能职责变动等因素涉及事项调整的,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权限,参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的调整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
三、严格落实清单管理
除涉密等不宜列入清单的事项外,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由各部门委托相关专家、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承担费用。
怀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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